365bet娱乐网址财政金融局设10个内设机构: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监督检查处、行政与社会事业财务处、企业财务处、农业财务处、基建资金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融处。
(一)综合处 电话:87922910
负责全局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起草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政务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负责上级指示、决定、重点应急项目、局内工作部署等重要事项的落实和督办;负责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全局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档案、印信、保密管理;负责筹办全局性重要会议和活动;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安全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及机关干部劳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上级部门、横向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政策研究、体制创新研究的统筹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协调与落实工作;负责全局信访工作的统筹管理。
(二)预算处 电话:87922920
研究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协调各部门编制财政中长期规划;预测分析国民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提出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全区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年度区本级预算草案,审核功能区财政收支预算,审核汇总年度全区预算草案;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根据财力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审核并制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筹安排项目支出,组织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组织区本级预算的执行,协调各部门做好区本级及全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财政预算指标、预备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税收、非税收入的总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本级预算追加、追减和上下级财政部门年度结算;制定区与街道(功能园区)转移支付制度和对街道(功能园区)的分配政策,指导街道(功能园区)财政预算管理;负责街道(功能园区)财政决算工作;负责农村税费改革工作;负责税务部门财政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三)国库处 电话:87922930
依据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政府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本级财政决算,审核汇总全区财政年度决算。审核汇总区本级及全区部门决算;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文件和用款计划,准确及时地拨付财政性资金;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审核税收收入退库;提供预算执行分析基础数据资料;管理国库业务,负责与银行、国库和代理国库业务的有关金融部门的业务协调;负责区财政各类银行账户的开设、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国库资金和各类财政专户存款的安全及保值、增值;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保证各项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资金需要;负责审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与撤销;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和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业务指导工作;研究和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四)监督检查处 电话:87922940
负责拟定全区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财政、税收、会计、债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法令、政策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监督检查结论,下达处理处罚决定,并跟踪财政监督检查结论的纠正落实情况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街道(园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和打击报复案件等;负责彩票发行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确定并公布本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负责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具体活动;审核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小汽车控购手续;依照《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监督;负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初、中(高)级职称的核实及申报工作;负责会计人员继续再教育管理;负责会计政策发布、执行与监督管理。
(五)行政与社会事业财务处 电话:87532063
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负责本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行政和社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行政事业性经费审核;负责对分管的驻区单位财政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和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外事费用汇指标的审核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教科文卫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我区社会保障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就业与再就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医疗卫生、离休干部医疗费等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依法对其收支实行监督;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决算;参与审核确定相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其非税收入管理。
(六)企业财务处 电话:87922060
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负责支持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措施的落实和企业优惠政策的兑现;指导和管理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工作;管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扶持工业企业资金及粮食储备补贴等资金;管理国家、省、市关于企业贴息等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负责对分管的驻区单位财政专项补贴政策落实和经费管理工作。
(七)农业财务处 电话:87922070
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研究拟定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等行业财政政策和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制度;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并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等;负责指导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八)基建资金管理处 电话:87922080
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参与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领域政策的制定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负责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草案;负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执行和监督;负责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决算草案及报审; 参与征地、动迁补偿、土地回购等土地整理储备工作政策研究;负责土地整理储备支出预算执行和监督;负责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拦标上限及预(决)算的审批,指导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制度;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负责申报基建项目国家、省、市补助资金工作。
(九)国有资产管理处 电话:87922050
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对分管预算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负责拟定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政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粮食补贴除外)核定与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产(股)权交易的监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职工安置费拨付等工作;负责城市维护费标准核定、支出预算执行及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征收管理。
(十)金融处 电话:87922095
负责落实国家、省、市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新区金融运行情况,组织制定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配合开展金融招商工作;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制定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权益类及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统筹监管,组织制定交易场所监管办法,促进交易场所规范、健康发展;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指导,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